措施:暂时缓收其学费,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入学之后再根据具体的家庭经济状况,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奖励对象◆■:全面发展、品学兼优或在思想品德、学业表现、体育素养、美育素养和劳动素养上表现突出的学生
详情请参照《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华师(2017)183号)
奖励标准■★:获奖人数约占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5%以内,每人每年600-2500元不等
奖励标准:本校100名■★◆,具体名额由研究生工作部按当年度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占比分配至各学院
学校推荐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学生兼职辅导员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岗位◆■■。其中,本科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奖励额度:博士生■■★■◆★:每人每年0★★◆◆■■.5万元-1.5万元不等 硕士生■◆◆■★:每人每年0.1万元-0.8万元不等
资助标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资助人数★◆■◆■★,资助第一学年全部或部分学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
1.汕尾校区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专业,只限在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间进行。
津贴标准: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600元/月★◆◆,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800元/月,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标准为1000元/月
目前,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翰墨华章奖学金、章文晋奖学金、桃李奖学金、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等多种社会奖助学金◆■★■★。部分学院也设立院级社会奖助学金★◆,如汉强奖学金◆◆■★◆、天赐奖学金、建智奖学金等
我校设立西藏学生助学金■◆◆◆★■、定向培养学生助学金◆■★★、雪莲奖学金■★■★◆◆、雪莲助学金★◆◆■■★、启航助学金等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和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各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财务管理、金融工程、电子商务◆◆、法语、网络与新媒体、软件工程等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单独安排招生专业组,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专业,只限在本招生专业组的各专业间进行。
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按10个月发放◆■★■。助研岗位津贴从导师或科研课题组项目经费中支出,发放标准根据实际工作量由导师或课题组内部决定
1.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不限年级、次数,但每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2.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提出转出申请,经转入学院考核合格后,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公示,无异议★★,下一学期即可转入新专业就读。
申请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0000元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
注: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粤价〔2007〕186号)文件及《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华师〔〔2020〕〕108 号文),辅修、辅修学士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如上。
3.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学及转专业◆◆◆◆■。